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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测绘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24年度)
发布时间: 2024-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促进海洋测绘技术领域新思想、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展,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为海洋测绘提供技术支撑,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资助有关人员来实验室从事海洋测绘应用基础和专门技术研究。

一、资助计划与强度

2024年度海洋测绘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基金设立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填写“2024年11月-2026年10月”。

一般课题资助强度为5万元,拟资助8-12项;重点课题资助强度为10万元,拟资助2-5项。项目申报需有本实验室合作人,合作人选可自行联络或由本实验室推荐。

二、资助方向和选题范围

1. 海洋测绘基准与导航定位

研究卫星海洋导航定位增强技术、卫星测高技术、卫星重力技术、海底精密定位技术,完善高精度海洋测绘基准体系构建的理论和方法;研究GNSS、声学、惯导等多种传感器组合导航技术,发展水下导航定位理论

2. 海洋地理空间信息

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南北极、重要战略通道等海洋地理信息获取的关键技术,多源海洋地理信息数据融合技术;研究建设陆海一体化海洋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数据库的关键技术。

3. 海洋测绘装备

研究海洋水下声光信息传播技术、关键传感器技术;研制具有自主产权的声光测量探测仪器、潮间带测量仪器与装备;建设海测仪器专用检测场。

4. 海洋测绘体系

基于我国海域及全球海洋测绘的需求,研究海洋测绘产品体系、技术体系、质量体系和标准体系等的框架组成、建设内容以及相关的关键技术。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2.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部门及其它机构的科技工作者,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需要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以下人员不具有申请资格:

(1)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目前尚未结题者;

(2)曾得到过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未按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者,或未按时提交进展、结题报告者

3. 申请人最多可同时主持1项、参与2项本实验室基金项目。

四、申请要求及相关事宜

1.申请人可以在“山东科技大学测绘与空间信息学院”网站(http://gc.sdust.edu.cn/),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1),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申请者均须报送电子版申请书和盖章签字纸质版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以申请书寄出日期为准。

4. 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著作、报告、软件、成果评议鉴定资料和获奖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海洋测绘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Ocean Geomatic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China”。论文成果至少1篇SCI检索论文并且署名单位中有“自然资源部海洋测绘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Ocean Geomatic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China”。未标注项目资助及未署名单位的,项目结题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五、基金申请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测绘与空间信息学院J6-542,邮编:266590

话:18817876016

联系人:李伟伟(wwl_sdust@163.com)


自然资源部海洋测绘重点实验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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